宝龙商业(09909):伍秀薇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作者: 黄建铧 2026-06-30 16:35:13
宝龙商业(09909)发布公告,梁慧欣女士已辞任(i)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及(iii)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本公司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6月30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宝龙商业(09909)发布公告,梁慧欣女士已辞任(i)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及(iii)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本公司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6月30日起生效。

梁女士辞任后,自2026年6月30日起生效:(1)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张依婷女士已获联交所确认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载的公司秘书资格,将担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秘书,并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2)伍秀薇女士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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